甘听康发[2017]61号
关于举办第八期心理康复师资培训班的通知
各市(州)残联,各相关教育康复机构:
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指导精神,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、《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》,努力实现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目标。持续提高残疾人心理健康水平,促进社会适应能力,通过心理艺术融合教育康复技能培训,心理艺术融合教育康复定点机构建设,和心理艺术康复师资队伍培训等救助扶持项目,以“模板带动”“人才先行”为总抓手,把精准康复工作落到实处。拟定于11月6日-12日举办第八期心理艺术康复师资培训班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及条件
(一)培训对象:本期培训班每班限额80人,全省14个市州、86个县区残联推荐理事长、分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或康复科科长、各乡镇残联理事长;全省听力语言康复定点机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;全省各市州教育康复机构和医疗康复机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(含民办);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能提供随班就读服务的幼儿园园长、小学校长及教师骨干;能接收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艺术培训的艺培机构负责人及艺术教师。
(二)年龄和专业:60周岁以下、大专以上学历。学员专业主要包括:残联系统康复工作管理专业,心理学专业,艺术专业,教育专业,医疗卫生专业,爱心助残志愿者。
二、培训地点及时间安排
(一)培训地点:
兰州新区白龙江街1136—1号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。
(二)培训时间:
2017年11月6日—12日,6日报到,7日—11日培训,12日离训。
(三)培训内容、费用及结业认证
1.培训班:心理康复技能“APE才艺潜力测评师资”培训班。
2.培训费用:学员培训费、教材费、教具费、食宿费由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承担,学员交通费自理,交通安全自负。
3.结业认证:由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统一组织考核培训认证与颁发结业证书。
三、其他事项
各市(州)残联,各教育康复机构和医疗康复机构,请认真按要求开展参训学员选拔推荐工作。鼓励创新宣传方法,加大宣传活动,积极推荐学历、专业、能力等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学员,并做到客观、公平、公正选拔。
四、报名及学员录取确定方法
各市(州)残联,各有关教育康复机构,请于11月2日前,将《第八期心理康复师资培训班学员回执表》(见附件)加盖公章后,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。
联系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白龙江街1136—1号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(甘肃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内)
电子邮箱:xlkfsz@163.com
联 系 人:李 嘉 15002669966
张安旺 15293117698
传 真:0931—2359580
附件:《第八期心理康复师资培训班学员回执表》
甘肃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
2017年10月14日
附件
第八期心理康复师资培训班学员回执表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年龄 | 身份证号码 | 学历 | 从事工作 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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